为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努力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查处的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智违规插手工程领域建设、收受他人财物问题。1997年至2019年期间,白智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开发局局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企业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先后在涉及煤炭、水务、公路等领域的多家企业违规投资入股,获取巨额利益。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自治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公路投资建设等领域的正常秩序。2021年7月,白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乌兰察布市原市委书记杜学军违规承包耕地、谋取非法利益问题。2004年至2020年期间,杜学军利用担任陈巴尔虎旗旗委书记,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乌兰察布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违规承包耕地,获取多种专项经费和政府补贴;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开发煤炭资源、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破坏了正常的耕地使用权流转变更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及承揽工程市场的秩序。2021年6月,杜学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赤峰市政协原常委、文史委员会原主任宋国文违规插手园林绿化工程,为其配偶谋利问题。1996年至2015年期间,宋国文利用担任赤峰市元宝山区古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美丽河镇党委书记,巴林右旗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其配偶在园林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提供帮助,违规获取财物,破坏了城市规划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此外,宋国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宋国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鄂尔多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主任易利德违规插手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交纳事宜,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5年至2011年期间,易利德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缓交、少交人防易地建设费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减免相关企业应缴的易地建设费,收受他人财物,且给国家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破坏了人防工程建设市场秩序。2021年2月,易利德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分管特种设备管理科干部边龙进和科室负责人姚春梅不作为、慢作为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问题。2020年6月至10月,边龙进和姚春梅作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特种设备科室的分管干部和科室负责人,故意拖延6家企业安装电梯的合理申请,导致该6家企业施工进度迟延,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边龙进、姚春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六、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吴凤玉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为近亲属谋利问题。2017年,吴凤玉利用担任东乌珠穆沁旗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擅自指定其近亲属所在单位作为旗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装修设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企业,破坏了当地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正常招投标秩序。2021年4月,吴凤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涉案人员有的亦官亦商,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贪财无度,肆意用权,甘于“被围猎”;有的在本职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间接损害企业利益;有的官僚主义做派严重,利用职权及影响力直接或间接为亲属谋利。这些行为对营商环境造成极大损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自警自醒,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纪法意识,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以利企惠民的真干实干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在新发展阶段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抓手和着力点,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抓常抓长,不断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向深入、取得实效。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同时,准确把握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与不正之风相互交织的特性,紧盯发生在企业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坚持“严”的主基,一抓到底、一严到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