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教育質量,我盟制定出台了全面提升教育質量三年行動計劃,每年將至少安排1億元資金,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抓緊培養一支名校長、名教師隊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學整體水平。

  為全面提升教育教學整體水平,我盟將在落實政府的主體責任方面,發揮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升教育質量工作的主體作用,將教育質量提升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研究制定經費投入、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辦法。到2015年,全盟學前三年(3-5周歲)入園率達到90%,到2017年全面滿足適齡幼兒入園需求;義務教育方面,從2015年到2017年各旗縣市(區)將逐步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到2017年全盟高考本科上線率力爭達到70%,年均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4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高考本科上線率力爭達到80%以上;民族教育方面,盟旗兩級分別設立民族教育專項資金,並將民族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再提高50%,盟、旗兩級財政按照6:4的比例承擔;特殊教育方面,到2017年三類(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2%以上,同時,保障適齡孤兒受教育的權利,全額資助其接受學前到高等的各階段教育。

  我盟在深化學校用人制度改革方面,將完善中小學校長選拔管理辦法,积極推行公開選聘中小學校長制度,嚴格落實校長負責制,賦予校長與職責相適應的辦學自主權。积極落實教師崗位聘用管理制度,根據工作實績探索推行高職低聘、低職高聘的工作機制,並建立教師退出機制,對不適宜在教學崗位工作的教師進行轉崗調整;在积極促進校(園)長和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方面,通過選送培訓、掛職鍛煉、交流任職等措施,三年內將培養出中小學名校長30人以上。

  我盟還將在加強教學管理和教學研究方面,突出抓好教學管理工作,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圍繞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開展教學工作,注意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在加快完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體系方面,從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學業負擔狀況等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建立督促、檢查、評估中小學教育質量的工作機制;在建立健全提升教育質量激勵機制方面,积極推進績效工資制度落實,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在明確責任主體,優化用人機制的同時,各旗縣市(區)黨委、政府還將進一步加強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引導和調動社會各方關注、支持教育事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建立與公共財政體制相適應的教育投入機制,盟、旗兩級財政每年按照4:6的比例安排經費;嚴格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強化教育督導評估工作,健全教育督導體系,堅持督政與督學並重,監督與指導並重,開展對提高教育質量的專項督導評估工作,確保教育質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