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盟把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舉措,使公共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

  我盟多地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強基層治理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蘇木鄉鎮社會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等意見辦法,堅持重心下移,努力做大做強基層司法所。同時,統籌協調各方資源,組織動員最廣泛的力量強化公共法律服務,除發揮好法治專門隊伍、律師協會、公證協會、人民調解協會等行業組織作用外,還充分調動具有法律知識的社會志願者隊伍,健全完善公眾參与服務機制,實現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主體和供給方式的多元化。

  法治專門隊伍,組織動員政法幹警等法治專門隊伍積极參与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切實發揮法治專門隊伍在公共法律服務中的示範帶動作用。全盟各鄉鎮普遍建立社會管理服務中心,集派出所、草原監理、社會保障等部門職能,形成“一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的工作格局。在綜治維穩工作中,中心與派出所、檢察院配合,維護轄區治安及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在處理矛盾糾紛中,與相關部門配合,指導各級調委會及村調解小組開展排查調解工作;與法院流動法庭聯合辦理糾紛案件司法確認。

  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切實發揮律師協會、公證協會、人民調解協會等行業組織作用,組織動員法律服務工作者积極投身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持城區優質法律服務資源向農村牧區延伸,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在基層增設分支機構,建立村、居(社區)“公共法律服務點”,逐步實現“一村(社區)一律師(顧問)”。目前,全盟已建成248個法律援助工作站、1183個法律援助聯絡點,建立了盟、旗縣市(區)、蘇木(鄉鎮)、嘎查村(社區)、村民小組(都貴楞)五級法律援助工作體系。

  普法志願者隊伍。健全完善公眾參与服務機制,部署開展法律服務志願者招募活動,組織動員高校法律專業的師生、退休政法幹警等社會專業力量參与公共法律服務。目前,全盟共有3080名普法志願者。

  今年1—8月,全盟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活動973次,調解各類糾紛3771件,涉及人數8906人,協議涉及金額1.09億元;全盟各級公共法律服務部門共開展法治宣傳121場次,受教育人口達10萬餘人次,接待法律諮詢服務3600餘人次。

  盟委、行署高度重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將其納入“法治錫盟”建設考核和“十三五”規劃中。同時,全盟各地积極探索和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建立了公益性法律服務補償機制,促進了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的常態化、社會化和可持續。

  (高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