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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科技局: 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园区基地)是地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牧业新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牧民联结的纽带,为了更好的发挥园区基地的科技示范作用,推动园区基地的良性发展,使其真正起到现代农业科技信息的辐射源、农牧民科技人才培养与新技术培训的基地作用,科技厅决定加大对以往经认定的园区基地的支持力度,通过实施科技项目的方式,提高园区基地的综合科技水平和示范规模。同时,还将对在本地区已经建成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园区基地给予认定。为此,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1、2003年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园区基地; 2、围绕科技厅2004年农牧业6大科技专项支持领域,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且在自治区136科技生产力布局范围内的园区和基地。 二、申报要求及内容 1、2003年认定的园区基地,应以科技项目方式进行申报。项目内容应以本园区基地主导产业的进一步研究开发、专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主。 2、乳业、肉业、草业、主要农作物、生态示范、节水技术领域的园区和示范基地的认定,除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外,还应具备针对主导产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报送材料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报送文字材料一式7份,电子文本一份。 三、申报时间与地址 申报时间:2004年4月10日--5月8日。过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内蒙古科技大厦4楼 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 联系人: 内蒙古科技厅农社处 王永 联系电话:0471--6967477 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 施李梅 联系电话:0471--628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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