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计划是于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组织实施的一项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是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是 国家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火炬计划项目,是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计划("863"计划)成果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 业为目标,择优评选并组织开发的具有先进水平和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及较好经济效益的高新 技术项目。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造就高新技术企业。 一、支持的方式 火炬计划的支持方式是贷款贴息,国家级计划贴息比例为20%-30%。 二、支持的领域 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 三、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的条件 (一)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项目产品的知识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通过技术转让获得项目产品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四、立项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火炬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范围; (二)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有创新性、先进性;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产权已明确归属项目承担单位; (四)项目的成熟性主要包括: 1、产品经过中试。属于装备和工艺流程的项目,必须完成工业性试验; 2、已通过产品(样品、样机)鉴定; 3、有省部级以上权威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并有用户使用报告(或产品销售合同); 4、对于特殊行业,药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农药、化肥要有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要有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要有环保合格证明。 (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市场发展前景,有以下要求: 1、新增总投资中,如申请贷款,其申贷额度应不超过自有资金额度的2倍; 2、达产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3、达产时的年新增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利税率较高; 4、达产时年新增总产值与新增总投入之比应不小于3; 5、新增总投资的回收期不超过3年; 6、社会效益显著。 (六)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产品生产配套的条件,所需能源与原材料能保证供应。 五、申报时间及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科技部受理申报的时间为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始。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录); (二)国家(自治区)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写作提纲(见附录)。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计划。它以"加强引导、鼓励创新、扶持重点、营造环境 "为指导思想,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旨在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 速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推动我国的科技进步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带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 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HTH〗 一、有关概念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 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指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研制或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由科学技术部认定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新产品。 新产品计划重点项目:指在国家重点新产品中,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很快形成 规模,符合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对国民经济或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经认定后,国家财政予以新产品研发补助的项目。 二、支持的方式 (一)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将颁发《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二)国家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重点项目,择优予以一定数额的新产品研发补助; (三)根据国家、地方的政策规定,享受地方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四)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在网上对外公布。 三、支持的范围 新产品计划优先支持下列范围的新产品: (一)高新技术产品: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航空航天及交通、其他高新技术产品; (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 (三)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 (四)利用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其他基础研究计划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四、申报单位的条件 (一)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了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五、立项条件 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的新产品;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的新产品; (三)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 (四)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市场发展前景的新产品; (五)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新产品。 六、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 (二)属于国家优先扶植的重点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新产品; (三)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 ; (四)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规模效益的新产品; (五)研究开发能力强、能持续不断开拓创新的企业、科研单位开发的新产品; (六)满足国家迫切需要,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 (七)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七、申报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科技部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需提交的材料有: (一)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录); (二)必备的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三)辅助的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国家(自治区)星火计划项目 星火计划是依靠科学技术振兴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引导亿万农民脱贫致富的引导性科技计划。主要安排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在农村以及乡镇企业推广应用的 项目,同时开展农牧民培训和星火密集区建设等。 一、申报的要求 星火计划项目要围绕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实施进行组织,切实体现"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要以农民增收入、得实惠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带动农民增收为主线,以市场为 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农 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建立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二、申报的内容 (一)重大农业技术转化项目。支持有利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农业结 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二)乡镇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引导 企业广泛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项目的实施,凝聚技术人才,建立技术创新平台。 (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 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具有较大 发展前景的区域新兴产业,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难点,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要明确项目针对的产业和产业的基本情况,要有力地论证项目对产业的 支撑作用。 (四)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项目。 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支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市场经营培训和全面、整体的素质培训。支持依托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和已有的星火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参照"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申报。 (五)农村科技服务项目。 按照"四化五结合"的要求,通过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的实施,支持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和服务模式的发育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求同 时申报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的确定要以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评价认定为前提和基础。 (六)农村信息化项目。 支持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区域农村信息化网络,加快信息进村进户,促进解决"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开发农村适用信息技术,开发成本低廉的信息装备,发展简便适用的信息界面;支持发展"电脑农业"、" 科技110"等有效的信息服务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科技、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 (七)科技扶贫项目。 支持科技部定点扶贫县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支持探索科技促 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新模式、新机制;支持发达地区、发达区域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带着资金、人才等要素到欠发达地区进行技术开发和应用。 三、申报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要相对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或机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跨区域、跨单位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四、支持的方式 项目经费主要由承担单位自筹和贷款为主。其中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的重点项目,将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 五、申报时间及所需材料 科技部受理申报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录); (二)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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