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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
2007-05-14 17:15:00
〖发布日期:2007-05-1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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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激活我盟农牧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牧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全盟农村牧区科技服务水平的迅速提高,决定在全盟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全盟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科技体制创新为先导,以机制创新为突破,针对目前全盟围封转移战略和农牧业产业化出现的技术问题,选聘相关科技人员和技术能人为科技特派员,将科技直接导入农牧业生产中,构建农村牧区科技服务的新机制,解决新形势下农牧业技术人员的闲置与农牧民迫切需求科技的矛盾,促进全盟农村牧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紧紧围绕主导和特色产业,整合科技力量,依托项目载体,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利益共同体,有效缓解农村牧区科技成果推广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状况,补充和完善了农村牧区科技推广体系,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人员在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探索出一条新路。
    二、坚持的原则和任务
    (一) 坚持的原则
    1、 体制创新的原则。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种机制,是一种服务方式,是连接科技人员与农牧民的桥梁纽带,是科技人员走向市场的途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使科技人员在农村牧区和企业找到了发挥自身作用的位置和施展才华的天地,为他们创业开辟了新的途径,为进一步深化全盟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科技人员的有序流动搭建新的平台。
    2、整合项目的原则。以推进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为切入点,重点选取代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或基地及科技示范嘎查村、科技示范户进行定向选派。要围绕牲畜、饲草料、蔬菜等主导产业搞好技术服务,要由单纯的农牧业种养技术服务向加工、贮藏、销售承包拓展,形成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承包服务的格局,为实现农牧业产业化服务 。要支持和引导农牧民依托生态建设项目,发展林草、灌木饲料、药材和木材加工等后续产业,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3、 利益共享的原则。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中介服务等形式,与农牧民群众、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从而加快了科学技术的推广利用,推动了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牧民和项目单位的收入和效益。
    4、统筹协调的原则。围绕全盟围封转移战略和农牧业产业化,涉农涉牧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做好科技特派员的选派、项目的审定、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等项工作。实现统分结合、整体推进。
    (二) 主要工作任务
科技特派员要帮助所承包示范嘎查村、示范户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应用、结构调整和科技服务方案;解决制约奶牛、肉羊(含小尾寒羊)、西门塔尔牛、反季节蔬菜、饲草料种植以及生态治理等产业中的技术问题;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和项目承包,培植一批种养大户和农畜产品加工、销售示范企业、示范户,活化和发挥现有基层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作用,盘活农牧业科技人才;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积极组建集生产、加工、技术推广和营销为一体的农牧民专业技术协会或经济合作组织,跑市场、捕信息、疏通流通渠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不断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科技特派员的组建
    要结合各地科技人员现状,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使科技人员发挥"指导农牧民、服务农牧业、发展农村牧区"的作用。在广泛征求苏木乡镇、嘎查村、企业和农牧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双方意见组织下派科技人员,把政府选派与基层需求结合起来,找准科技人员与农村牧区经济的最佳结合点。科技特派员来源:一是盟直、各旗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二是大专以上毕业生,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引进的科技人员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农牧民土专家。今年科技特派员主要由旗县市派向苏木乡镇、嘎查村。围绕全盟围封转移战略和农牧业产业化,采用集团承包、个人领办、反租倒包等多种办法,定点定人定项目。科技特派员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2月15日--3月15日),全盟各旗县市(区)都要进行试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3月15日--12月15日),每个旗县市选派10名科技特派员,派驻农村牧区和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每人活动经费1000元(盟旗两级匹配比例为3:7);
    (三)总结阶段(12月15日--2006年1月15日),总结试点经验,召开全盟科技特派员经验总结大会,2006年在全盟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科技特派员下得去、用得上、能见效、受欢迎,全盟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管理上要实行以旗县市级为主、盟级为辅,严格指标、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格兑现的管理机制。在具体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几项措施。
    (一)宣传发动。各级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为科技特派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科技特派员的市场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农牧民对科技特派员的认识、认可程度。
    (二)政策调动。根据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实绩,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晋级奖励、金融贷款和项目承担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对各级科技特派员到企业或经办、创办科技服务实体期间,个人工资和福利等一切待遇不变。各项目方、科技承包小组、特派员三方的"责、权、利"均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合同经过技术市场和公证部门认定登记公证,为科技特派员实施有偿技术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三)利益驱动。在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过程中,采取各种利益倾斜优惠,鼓励科技特派员实行有偿服务,以技术、资金、管理、信息入股开发资源,参与创办领办各类经济实体的收益分配,鼓励科技特派员以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农牧业大户结为利益共同体,取得合法收入,以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                       
    (四)部门互动。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以集团承包的方式参与经济建设,避免单兵作战,组织、科技、人事、财政、农牧林水等部门要协调配合,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与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紧密地联系起来,各旗县市党委、政府要把科技特派员工作与当地社会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发挥部门综合互动的效益。
    (五)领导推动。为确保全盟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顺利推行,各旗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参照此方案制定旗县级科技特派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实行灵活机动的运行机制,确保全盟科技特派员组织工作顺利推进。经费采取分级筹措、分级管理的办法。盟科技局受盟委、行署委托负责对全盟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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