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内蒙古科协党组书记、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麻魁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研讨交流发言。
  麻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政策赢得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拥护,开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彻底消除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根源,前所未有地激发了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改革开放时期,党中央将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得到了大幅度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多次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今年3月,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要求“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别是要从青少年抓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凝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合力”。   麻魁强调,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团结带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历史飞跃的历史,是一部中华民族内部各家庭成员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我们党关于民族工作的历史,在学习中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力以赴抓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切实呵护好、保持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周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