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幾年我區將增加學校等教育資源投入,進一步保障殘疾兒童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

  為消除特殊教育機構空白區,自治區規定30萬人口以上、尚無特殊教育學校的旗縣,要儘快獨立建設1所特殊教育學校。不足30萬人口的旗縣,其所屬盟市要統籌建設至少1所特殊教育學校,以方便殘疾兒童和青少年就地入學。在加快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普及工作的同時,自治區還將推動普通學校招收殘疾學生其中要求各盟市、旗縣在普通學校、兒童福利院設特教班,普通高中也要招收具有相應學習能力的殘疾學生。

  此外,自治區將大量藉助中等職業學校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並擴大高等院校招收殘疾學生的規模,尤其是今後將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開辦特殊教育專業。(農牧業科)